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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产业产融结合:生成逻辑、模式抉择与对策(4)

来源:科技与金融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12-2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1.2.4 外在动因:“脱虚向实”的宏观政策调控需要 虚拟经济是金融深化的必然产物,随着我国步入“新常态”,传统产业收益率的下降引致实体产业资本

1.2.4 外在动因:“脱虚向实”的宏观政策调控需要

虚拟经济是金融深化的必然产物,随着我国步入“新常态”,传统产业收益率的下降引致实体产业资本流向虚拟经济,而金融资本却“空转”于金融业内部,造成金融资产价格虚假繁荣、实体经济有效投资不足的“脱实向虚”风险。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能力”。一系列“脱虚向实”的组合型政策迫使金融资本急切寻求优质实体产业作为投资对象。鉴于传统产业的增长疲弱,作为朝阳产业、绿色产业的体育产业成为良好选择。合理的产融结合有利于引导资金从虚拟经济向实体产业回流,符合“脱虚向实”的国家宏观政策调控要求。

1.3 体育产融结合的风险约束

1.3.1 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体现为产融组织稳定性下降,风险内部传导和经营杠杆放大。金融资本追逐快周转与高利润,而体育产业资本回报周期长,强调成本控制,二者若无法合理匹配,会因过度投资或投资不足而影响经营稳定性。同时,产融之间频繁互动是产融组织的内生规律。当金融市场剧烈波动,受金融机构行为扭曲的影响,金融风险将在产融组织内部蔓延,对体育实体部门产生破坏;反之,当体育实体部门出现经营风险而金融决策机关不能及时甄别时,将导致金融资本持续无效输入,最终扩大经营亏损。例如,2019年光大证券旗下体育基金投资的意大利赛事版权公司MPS 遭破产清算,导致47 亿元巨额亏损。另外,由于产融组织复杂的股权结构关系,易于形成内部资本重复计算,虚增企业资产负债表,抬高财务杠杆比率,造成债务性经营风险。

1.3.2 治理风险

内部资本市场理论认为,内部市场使企业组织结构趋向复杂化,会削弱公司治理有效性。体育企业与金融机构的组织融合形成了内部资本市场,在经营理念、盈利模式和利润分配方面的固有差异可能致使双方围绕权力配置产生摩擦,导致利益冲突。当控制权过度倾向金融资本,体育企业容易被金融机构视为规避监管与操纵利润的“通道”,组织可能通过“壳交易”等方式获利,损害体育企业的经济价值;当控制权过度倾向产业资本,则可能冲击金融机构风险控制体系,剥夺金融机构独立性,迫使其沦为“提款机”。在外部治理中,当信息披露受限制,金融机构与体育企业间的常态化内部往来可能滋生出非公允性交易、违规关联担保和财务指标造假等损害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外部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产生治理道德风险。此外,产融结合的高效资本扩张还易于形成市场垄断力量,可能因市场优势滥用和集团共谋行为破坏产业竞争环境,并对政府、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产生“绑架”作用,造成组织“大而不倒”的后果。

1.3.3 监管风险

体育产融结合面对的监管风险包括制度不确定、监管波动和跨部门监管。首先,现阶段我国对于产业与金融的互相渗透仍然欠缺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适用范围、出资比例及监管机制等均不明晰,法律适用具有随意性,企业依靠市场摸索确定金融投资与产业投资的边界,随时面临“越界”风险。其次,为了维持金融市场稳定,监管机构尺度调节频繁,产融型体育企业若不熟悉金融监管规律,容易与金融机构产生理念冲突,削弱监管适应性。再者,监管实践中存在行业管理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的信息不对称,部门间交流不畅、信息披露受限,造成监管难度提高,甚至出现冲突式监管。

1.3.4 投机风险

投机风险指产融双方出于对当下短期利益的追逐,进行投机行为而损失长期利益的风险。较之实体产业,金融投机乃至赌博衍生的潜在超额利润会吸引产融组织过度积累金融资产,一旦出现金融收益率远超产业收益率的“倒挂”现象,“黑洞效应”将抽取配置于实体产业的资本,导致产业资本缺失和金融资本过剩(邢天添,2016)。产融结合提高了体育企业投资金融资产的效率。当市场扭曲,“倒挂”显现,体育企业过度配置金融资产的策略容易引致自身经营萎缩,并遭受投机失败的损失;反之,当金融机构预期体育企业的未来现金流收益小于所有权现值时,易造成产融功能异化,将企业所有权作为利润主体,采取“包装”“炒卖”企业的方式获利,有损于体育产业长期发展。

1.4 体育产融结合的实践形式

1.4.1 国内实践探索

文章来源:《科技与金融》 网址: http://www.kjyjr.cn/qikandaodu/2020/1224/1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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