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论金融领域行政执法的国际合规性(5)

来源:科技与金融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1-0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2.价值冲突的选择:回归本国宪法的规范性约束 基于金融领域行政执法国际合规性面临的挑战,我们可以看到,由于金融全球化与行政执法的主体、依据、目

2.价值冲突的选择:回归本国宪法的规范性约束

基于金融领域行政执法国际合规性面临的挑战,我们可以看到,由于金融全球化与行政执法的主体、依据、目的等存在一些矛盾关系,尽管“价值观看不到也听不到,但人们在态度、偏好、决策及行为中遵守着这些价值观”②[荷]米歇尔·S.德·弗里斯、[韩]金判锡主编:《公共行政中的价值观与美德:比较研究视角》,熊缨、耿小平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46页。,一国(地区)行政权的运行必然内在地反映出本国(地区)对待经济规制的态度与行政执法方式手段的偏好,这些金融领域的行政执法呈现出来的面相也将折射出不同的价值选择。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全球化时代,政府公共行政的价值取向更为复杂,需要在公平、效率、正义、国家主权乃至全球公共利益等诸多价值因素相互冲突的目标体系中寻求平衡。③陈瑞莲、刘亚平:《全球化时代的公共行政:危机与重构——从价值观与合法性的视角看》,《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2期。如何平衡行政执法国际合规性与本土性之间呈现的价值冲突,关键在于行政执法内在的价值选择应回归本国宪法的规范。中国金融领域的行政执法,即以法治、民主、改革、开放为标志的宪法的规范性背景与我们所处的当下时代潮流有关。行政法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等受到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民主化等世界潮流的影响,客观上要求我们创建的行政法体系应该是具有现代民主化、市场化、信息化、全球化基因和特色的中国行政法体系。④姜明安:《法治思维与新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15—116页。

3.绿色金融⑤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银监会(原)、证监会、保监会(原)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绿色金融意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观念:融入新时代金融领域行政执法

理论层面,将绿色金融观念融入行政执法的过程有迹可循。以德国经济行政法为例,德国经济行政法中的生态因素首先体现在环境国原则中。在经济行政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探讨中,学者研究亦表明,与经济有关的环境法应该纳入经济行政法。⑥[德]罗尔夫·施托贝尔:《经济宪法与经济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27页。这对于中国经济行政法的发展很有启示,可见经济领域与生态环境密不可分,具体到金融领域来说,“生态环境问题产生金融风险”⑦范少虹:《绿色金融法律制度:可持续发展视域下的应然选择与实然构建》,《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生态环境因素与金融市场的结合催生了绿色金融观念。实践层面,随着绿色、生态、环境保护等观念在世界范围内地位的提升,把绿色金融观念因素引入到金融思想和金融领域行政执法行为之中,以绿色金融观念作为一种推广性观念,可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行为在国际环境中的接受程度。同时,一些保护环境、注重生态的理念性、原则性的表达也应该在立法中进一步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以推动其在行政执法中实现。

在绿色金融理念推广与深入的实践进程方面,中国在信贷、债券、基金等多方面并进并且进展显著。当前,中国的绿色信贷占国内全部贷款余额的近10%,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⑧李国辉:《德国决定2017年G20继续研讨绿色金融议题》,《金融时报》2016年10月10日第1版。如何推动绿色金融理念的传播,2016年9月4—5日在中国杭州举办的二十国集团(G20)第十一次领导人峰会上就此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一定共识。绿色金融理念已经通过G20平台向全世界广泛传播,从而推动全球范围内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的开展。中国作为全球范围内首个构建了较为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正积极致力于推动绿色金融理念在国际社会的生根发芽,同时也表明中国金融领域的发展理念获得了一定的国际社会认同度,话语权逐渐增强,这对中国金融领域行政权力运行的国际合规性评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具体来说,绿色金融理念将为行政执法国际合规性之建构拓展多个方向:

其一,随着绿色金融内涵界定与体系建构的不断完善,绿色金融理念将日益深入整个社会。在绿色金融领域,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充分发挥行政指导行为的功能,为相关市场主体参与绿色金融提供引导和建议。

文章来源:《科技与金融》 网址: http://www.kjyjr.cn/qikandaodu/2021/0104/1458.html



上一篇:法定数字货币的风险分析与监管应对
下一篇:智能化衣柜科技创新研究

科技与金融投稿 | 科技与金融编辑部| 科技与金融版面费 | 科技与金融论文发表 | 科技与金融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科技与金融》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