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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论文_互联网金融系统性风险治理的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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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目录 一、互联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形成 (一)萌芽阶段 (二)引爆阶段 1. 业务风险 2. 技术风险 (三)扩张阶段 二、互联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识别 (一)系统重要性机构识别标
文章目录
一、互联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形成
(一)萌芽阶段
(二)引爆阶段
1. 业务风险
2. 技术风险
(三)扩张阶段
二、互联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识别
(一)系统重要性机构识别标准
1. 规模
2. 关联性
3. 可替代性
(二)微观风险捕捉
三、互联网金融系统性风险治理进路
(一)互联网时代的系统重要性机构治理
1. 前提:准确评估系统重要性机构
2. 规模:控制系统重要性机构体量
3. 关联性:防火墙设置和监管协调
4. 可替代性:政府主导建设金融基础设施
5. 额外要求
(二)互联网金融微观风险治理
1. 算法和模型的风险控制:算法解释
2. 金融基础设施风险控制:自愈系统
四、余论
文章摘要:作为依托互联网技术提供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近年来飞速发展,已成为横跨多个金融领域、连结海量金融主体的"巨无霸",但我们目前对其存在的风险认知不足,并且在治理方法上缺乏有效性。我们应聚焦当前互联网金融模式可能导致的系统性风险,阐明互联网时代由微观的业务风险和技术风险发酵扩张为系统性风险的形成机制,建构系统重要性机构和同质化微观风险捕捉这两种互联网金融系统性风险识别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分层治理方案:系统重要性机构的治理需要通过准确评估、规模控制、防火墙设置、监管协调、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额外方法,微观风险的治理需从算法解释和自愈系统构建两个方面着手。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F724.6;F832;D922.28
文章来源:《科技与金融》 网址: http://www.kjyjr.cn/qikandaodu/2022/0113/3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