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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多地披露金融科技创新监管项目新进展,“入

来源:科技与金融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3-17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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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廖蒙)金融科技创新试点稳步扩容中。3月17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自2022年3月以来,北京、上海、重庆等多个省市发布了新一批金融科技创新应用。 其中

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廖蒙)金融科技创新试点稳步扩容中。3月17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自2022年3月以来,北京、上海、重庆等多个省市发布了新一批金融科技创新应用。

其中,央行重庆营管部在3月14日披露了重庆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新一批创新应用,这也是重庆对外公示的第三批创新应用。根据央行重庆营管部官网,重庆本次公示的创新应用名为“基于量子安全技术的移动普惠信贷服务”,应用类型为金融服务,由重庆银行申请。

根据项目介绍,上述创新应用主要是基于量子安全、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技术,提升银行的数据安全保护能力,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信贷服务。展业渠道为移动展业终端,预计服务小微企业客户数100户左右,授信规模约1亿元。

而北京、上海也在3月相继公示了第四批创新应用名单,其中北京入选应用为建设银行推出的“基于‘碳账本'的个人金融服务”;上海披露的3个创新应用则涉及跨境支付、企业支付以及电信诈骗预警等,参与主体包括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

北京商报记者根据各央行分支机构披露的信息梳理发现,2022年以来,除了前期参与试点的地区持续发布新一批入选创新应用名单外,还有新疆、陕西、天津、江西、黑龙江等5个地区披露了首批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应用名单,应用场景涉及绿色信贷、助农信贷以及农村土地抵押服务等多个方面。

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包括3月14日重庆披露的1项创新监管应用工具在内,截至3月17日,各地共计公示155个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参与主体主要以银行、支付机构以及各类金融科技公司为主。

在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看来,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的目的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科技在金融中的应用,提升金融业务效率,这也是《政府工作报告》所提的创新监管方法的具体体现。监管试点推出至今已有两年多时间,试点在区域上不断扩容,在领域上不断拓展,应用上也不断成熟。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王鹏则指出,金融科技“监管沙箱”的试点工作,整体来看从运营至今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在于对创新型金融产品的应用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包括智慧金融、数字金融以及农业金融等,增大了小微企业信贷可能性,这也能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相结合,提高了更多机构主体的参与积极性。此外,“监管沙箱”也为科技、金融机构搭建了平台,为金融行业的数字化转型起到了良好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当前各地区参与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几乎已成常态化,各试点地区披露的应用项目数量也在不断增多,但“入箱”仅仅是创新应用发挥作用的第一步,后续能否顺利“出箱”才是关键所在。

北京商报记者多方了解到,各试点地区对于金融科技创新应用项目具有严格的审核流程,此前便不乏有项目在公示期过后被“退回”。对于已经“出箱”的项目,更会持续性地监控其本身的安全性和业务的可持续性。

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自2019年12月启动以来,155个“入箱”项目中,当前仅有北京、深圳、重庆三地7个创新应用项目通过测试,正式启用。3月9日,江西省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实施工作组发布的公告显示,该省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第一批创新应用已完成辅导、公示、登记等,现进入测试运行阶段。

从各地区披露的信息来看,“出箱”的创新应用主要以金融服务为主,涉及到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智能银行以及智能风控等方面。于百程指出,不论是公示项目还是已经“出箱”的创新应用,均主要是通过科技手段赋能,推动了金融服务三农、双碳、供应链金融等实体经济的效率。这些领域要么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中的难点,要么是未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体现了金融科技在赋能金融业务上的价值。

“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本身就属于创新型活动,只有建立健全的长效机制,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王鹏分析认为,当前,各参与主体根据所处区域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推出创新应用,但项目具体的执行情况可能仍然需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类型进行细化。同时,项目真正落地后,实际运营情况和测试阶段必然存在差异,也需要监管方及时跟进调整。

文章来源:《科技与金融》 网址: http://www.kjyjr.cn/zonghexinwen/2022/0317/3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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